1.录取标准
“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2.录取方式与时间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7月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香港地区免试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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