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事业,自学能力强。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得到患者的认可,或曾以主要研发人员身份参与利用中医解决临床疑难问题的重大项目,或具有特殊潜质或技能的人才(由专家组审核认定)。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我校将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1)海外留学1年以上或获得海外大学硕士学位者;
(2)曾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或发表文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