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本科毕业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北京市高校学生证(需加盖本学期注册章);
3)和届时(2019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1)。
2.往届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3)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须提供户籍卡或户口本原件;
4)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也在其工作单位)的往届生,需提交人事档案部门盖章的《在京工作证明》(附件2)、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审核及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在校硕士生报考者提供在读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生的证明。
3)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