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5)应届、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7)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1.导师介绍:研究生复试阶段,学院公示招生导师简介。
2.导师选择意愿:复试结束当天,考生填写并上交“导师选择意向表”。
3.导师见面会:2019年4月9日护理学院三层会议室导师见面,签导师选择协议。
1.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以及考生服务系统中公布,网址http://yanjiusheng.***.cn/index.htm2.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将于2019年4月3日-4月9日在护理楼二层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将于2019年4月9日-4月19日日在护理楼二层公示栏公示。
3.考生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由本院复试领导小组裁决和给予说明,考生有向上一级招生领导组织申诉的权利。
4.本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10-52908841,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4286502,传真为:010-64286502。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4287504,举报邮箱:masters@***.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考生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由本院复试领导小组裁决和给予说明,考生有向上一级招生领导组织申诉的权利。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