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相关要求和国家有关部委、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路
学校简介: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占地面积740亩。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设有11个教学系(院、部)。按照“对接产业、服务转型、突出重点、协同发展”的建设思路,我院积极打造特色优势明显,契合发展需求,能较好地服务现代农业、现代商贸物流、大旅游、大健康、大数据、智能制造等产业领域的36个重点专业,致力于建设一支业精技强、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有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在线精品课程4个、省级职教名师4个、省级大师工作室1个,有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1个,专业教学实训室87个,实训仪器设备值7064万元,图书藏量67.48万册,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第四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执行招生工作决议。
第五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单列招生计划。
第七条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参加全省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四)政治思想品德、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五)已被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5月18日09∶00至5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招生章程填报我院志愿,可选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6月1日09∶00至6月3日09∶00,视我院第一次录取情况而定。如果未完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补报我院。
第九条考试
(一)考试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19年5月24日到我院指定考点参加考核。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学院审核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我院组织,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是检测考生是否具备该职业的基础潜能。
2.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由我院单独命题、组织考试及评卷。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是针对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符合初审条件的免于文化考试,我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是检测考生是否具备该职业的基础潜能。
第十条录取原则
2019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