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符合高职扩招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50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一张试卷,单科150分,满分300分。
(3)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8:30-11:30
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安排在我院。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文化素质考试免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内容:考生所填报专业的职业技能知识,满分200分。
(3)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8:30-17:00
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安排在我院。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录取,;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按照总分500分折算)录取。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19年11月5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八条 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19年11月7日8:30至11月1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我院于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高职扩招专业学制三年,学习时间具有伸缩性(即可提前毕业,也可滞后毕业),尽可能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灵活办学地点。
第二十一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55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11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落实退役军人学费国家资助政策,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资助金额高不超过8000元。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联系部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7-3568018、3568029
学院传真:0917-3568026
学院网址:www.***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bj3568018@***
邮编:721013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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