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成绩计算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25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150分制,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为100分制。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200分,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100分。
3.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综合测评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第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学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同时学校设立专项贫困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学生,确保贫困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按照国家学费减免资助政策,考入我院的退役军人学费全免;按规定给予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我院,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学费减免资助政策,考入我院的退役军人学费全免;按规定给予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我院,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路
邮政编码:551700
咨询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联系人:熊老师
监督电话:0857-546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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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报考语种一律为英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