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考生必须同时具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才具备录取资格。免试考生须获得学院核发的《免试核准通知单》才具备录取资格。
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考生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退役士兵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不区分户口性质。
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2019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