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就处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学校成立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答案来源于:2019年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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