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本科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BeijingInformationScience&TechnologyUniversity,英文缩写BISTU。学校代码:11232,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 号,邮政编码:
100192;健翔桥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5 号;清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四拨子。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体,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全日制公办大学,面向全国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学生预科合格结业后,转为本科生;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高中班招收本科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对考生的相关照顾政策。
第九条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学校招生类别有理工类和文史类,除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外,其它专业均按专业招生。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19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