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入学后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院将对学生的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2、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习、品行、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随时予以退学。被退学学生的学籍、户口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
3、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习成绩和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奖学金;
5、文化课学习:学院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课程,学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专业名称文化课学习起点戏曲表演、曲艺表演、舞蹈表演、音乐(民乐演奏、西洋乐演奏)初中一年级音乐(声乐演唱)高中一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