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均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a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 在校硕士生由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
C 其他未就业的非应届硕士的单位意见栏不需填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