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
a)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
b)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及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
c)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d)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注: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博士生学籍。
B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随报名材料须一同寄/送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教处提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资格登记表。
C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后(不需封面及目录),于2018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报名材料共计10项,其中1-7项为必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报名不予受理,7-10项为申请-审核制考生参加考核资格的评审依据及材料审核重点评分项,请考生认真准备。
现场接收报考材料时间:2018年11月20—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节假日休息),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专业目录报名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