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所学语种为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的考生录取原则:经我校提前测试入围,语文成绩128分以上。
(二)中学所学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口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一律不予录取。口试面试成绩达到12分的,分AB段、分男女进行录取:
1.A段男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提前录取,录取低分243.6分。
2.A段女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提前录取,录取低分221.9分。
3.B段男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低分251.7分。
4.B段女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低分26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