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综合测试合格线(普高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实行同一条线),在综合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对普高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进行分类划线),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zs.***.cn)首页上公示,公示期7天,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将替补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2019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西藏自治区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