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经取得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层次备注护理23年全日制大专只招理科生和医学类中职生,对获得护士资格证书的中职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康复辅助器具技术3老年服务与管理3婚庆服务与管理2学前教育2含特殊儿童教育及0-3岁幼儿早教教学模块,对持有幼师资格证、音乐、钢琴、舞蹈等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3人力资源管理3公共事务管理2
第十六条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签订”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首页http://www.***.cn/,点击“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在“单招(自主)在线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现场签订《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并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19年6月举行的统一考试并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0日;
3、报名资格审核及查询时间:2019年3月15日;
4、承诺书签订及领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16日;
5、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江西省民政学校(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定山路98号);
6、报名考试费:75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
第十七条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在4月份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时间科目3月17日9:00-11:30文化课考试14:00-17:30综合测试
3、考试地点:江西省民政学校(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定山路98号)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综合测试合格线,在综合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zs.***.cn)首页上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将替补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表
时间工作内容2月中下旬各招生院校上报单独招生章程,省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单独招生章程3月初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单独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3月4日-3月10日组织考生报名,报名网址:www.***.cn3月15日14时后考生登录学院网站www.***.cn查询报考资格3月16日考生到江西省民政学校(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定山路98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3月17日上午招生院校组织文化水平考试3月17日下午综合素质测试(面试)3月22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3月27日前学院前往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4日前学院根据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新生正式入学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900-12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盛世物业公司助学金、浙江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单班奖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其中,学生获得的高单项奖励额可达8000元/年,一学年累计获得的高奖助额度可达21000元。奖学金、助学金可覆盖学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第二十四条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审计监察处
监督电话:010-52649715联系人:李建军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2649731、010-52649732
010-61591719、010-61595417
010-61595416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网站:http://www.***.cn
招办邮箱:@***
第二十八条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名称:江西省民政学校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定山路98号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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