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610-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第四单元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音乐专业:881-和声、曲式,电影-872电影历史与现状,专业887-电视与新媒体综合,884-数字媒体艺术创作与理论,舞蹈专业:835-舞蹈表演与创作理论,美术 :838-美术创作与理论或839-书法史与书法理论。满分各为150分。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新考试大纲。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3.准考证请于12月14日至12月24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51艺术硕士 )招生宗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