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办理所在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1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0551翻译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