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学校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和境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