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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2 15:21:00 解决时间:2019-03-08 17:38

满意答案

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考生认为可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个人自述等。

(4)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5)其他报考学部院系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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