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院、系)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评审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初评实行网上审核,每位考生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独立评审。复评采取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独立打分方式。
4、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对初评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公开、公示。
5、学校高校专项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校约束与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