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课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形式。
凡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美术类专业范围见附件),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可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外,其他院校一般不组织校考,若招生院校招收我市生源确需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须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美术类专业范围内各专业中校考考试与美术统考内容不相关的,是否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若招生院校对美术统考成绩不做要求的,须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交备案函,备案函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校考考试内容等信息。
北京市美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
1.美术统考
美术统考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日期:2018年12月8日。
发布成绩:2018年12月27日发布美术统考成绩,公布美术统考本科、高职(专科)、高职单考单招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www.***.cn)查询本人的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成绩通知单由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美术统考的考务相关要求按《北京市201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执行,美术统考的评卷相关要求按《北京市201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规定》执行。
2.校考
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应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校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可在京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学类等专业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在京设点组织校考的外埠院校,须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京组织校考。外埠院校在京校考考点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负责统一指定、统筹管理。未经同意不得在我市擅自设点组织校考。
招生院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