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文化课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原则。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院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今后将逐年提高专业和文化课成绩的低要求。
(三)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达到院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五)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七)北京教育考试院通过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审核录取结果并办理相关录取备案手续。
2019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信息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