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处理。
4.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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