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一年级学生第一学年的获奖名单直接由招生处于本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前按将公示后的获奖名单提供给学校财务处。
(二)大二至大四年级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前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续得申请表》交给所属专业学院,由各专业学院汇总后,经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公示后报学校财务处。
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申报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