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已获得本办法奖励者,在读期间一旦因为成绩失去奖励资格,奖励资格终止,之后的学年不可再继续申请奖励。
第十二条大一学年的获奖学生名单由招生处于新生开学后三周前向财务处提供,由财务处负责办理奖励事宜。
第十三条大二及以后学年的获奖学生名单由布莱恩特项目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前汇总,依次经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财务处(申请表见附件)。
布莱恩特项目在报请审核前,应将获奖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三天。
布莱恩特项目在报请审核前,应将获奖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三天。
第十四条依本办法获得奖励者,可同时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学生奖学金。
第十五条本办法奖项与珠海户籍学生学费减免不可兼得;学生可择一申请。
第十六条本奖励办法只适用于被录取到本校布莱恩特项目的学生。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布莱恩特项目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布莱恩特项目2019级新生开始施行,本校布莱恩特项目与此之前颁行的新生奖学金方面的管理办法仅对2018级及其之前年级学生有效。
除此之外,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还为学生提供
?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0元/年,北理珠每年奖励100人)
?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困难补贴等。
?勤学金:学校提供一系列勤工助学的机会。
?贷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注:本规定终解释权归布莱恩特项目所有。
除此之外,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还为学生提供
?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0元/年,北理珠每年奖励100人)
?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困难补贴等。
?勤学金:学校提供一系列勤工助学的机会。
?贷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注:本规定终解释权归布莱恩特项目所有。
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布莱恩特申请及续得奖励的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