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
1.申请人入校后两周内,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课程学习的选课要求,按照申请学科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申请人应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除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同等学力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学科)。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报名时间为3月。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人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其他培养环节。
(二)博士
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及考核,且成绩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包括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课程要求及培养环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