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奖励加分,不同类型的奖励加分可累加计算,但多按10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a、给予农村户籍考生20分奖励加分。
b、给予退役士兵20分奖励加分。
c、给予获得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者20分奖励加分。
d、给予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者20分奖励加分,给予其他校级优秀称号者10分奖励加分。
e、给予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籍卡中无不良记录的考生20分奖励加分。
f、给予在校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20分奖励加分,获得区级以下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10分奖励加分。
g、给予具有书法绘画、器乐、声乐、舞蹈、表演等特长,获得过表彰或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10分奖励加分。
h、给予持有其他各种能证明其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特长的证书及证明者10分奖励加分。
2019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自主奖励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