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类型
2019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2019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 笔试,即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基础知识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2. 面试,即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素养。
(二)考生总成绩评价方案
满分1000分,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分专业择优录取。
满分1000分,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分专业择优录取。
1. 笔试总分300 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00 分。
2. 面试总分600 分。
3. 奖励加分总分100 分。七、免试条件
考生符合相应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高招办批准后可给予免试入学、免笔试或免文体特长测试以及奖励加分。
考生符合相应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高招办批准后可给予免试入学、免笔试或免文体特长测试以及奖励加分。
(一)免试入学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进入所报专业学习,不再参加笔试和面试。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进入所报专业学习,不再参加笔试和面试。
1.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会考成绩均达到 级(含)以上者。
2.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者。
3.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者。
4.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5. 获得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6.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或荣立个人(集体)三等功
(含)以上的退役士兵。
(含)以上的退役士兵。
7. 进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
(二)免笔试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笔试成绩按24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笔试成绩按24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会考成绩中任意两科达到B级,另外一科达到C 级者。
2. 在区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者。
3. 在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
4.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
者。
者。
5. 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如已申请免文体特长测试,仍需参加笔试)。
6. 退役士兵。
(三)免文体特长测试
文体特长生免试条件及成绩折算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不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文体特长生需要参加文体特长测试,但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文体特长测试,测试成绩按480 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文体特长生免试条件及成绩折算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不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文体特长生需要参加文体特长测试,但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文体特长测试,测试成绩按480 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 获得美术专科(含)以上合格证书者。
2. 获得文艺类中级(含)以上证书者。
3. 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如已申请免笔试,仍需参加文体特长测试)。
(四)奖励加分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奖励加分,不同类型的奖励加分可累加计算,但多按10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奖励加分,不同类型的奖励加分可累加计算,但多按10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 给予农村户籍考生20 分奖励加分。
2. 给予退役士兵20 分奖励加分。
3. 给予获得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者20 分奖励加分。
4. 给予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者20 分奖励加分,给予其他校级优秀称号者10 分奖励加分。
5. 给予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籍卡中无不良记录的考生20 分奖励加分。
6. 给予在校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20 分奖励加分,获得区级以下体育赛事个人
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10分奖励加分。
或集体项目前八名奖项者10分奖励加分。
7. 给予具有书法绘画、器乐、声乐、舞蹈、表演等特长,获得过表彰或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10 分奖励加分。
8. 给予持有其他各种能证明其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特长的证书及证明者10 分奖励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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