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一年级或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者推荐免试;
(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