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地址详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培养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培养单位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