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4.所报考培养单位及导师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
(二)具体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有三种招生方式:学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学或理学门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3)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一年级或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者推荐免试;
(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3.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自2019年开始,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应届生身份不允许报考。
②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
③已获得学士学位人员。
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者另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Ⅰ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Ⅱ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Ⅲ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报名结束之日)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