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录取时,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每次复试单独排序),复试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我院部分导师有顺德研究生院招生计划,具体导师及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全日制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工作通知》中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