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机制,各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对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复试现场巡视等。
(二)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3.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办法和行为规范,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
5.协调落实本单位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做好笔试监控视频备份以及各复试小组复试面试录像录音及备份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成绩复核申请及相关争议;
7.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三)培养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职责
各复试小组应全面掌握学校及所在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心理素质、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等,制订统一的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负责具体实施。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