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将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审核,就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确定申请者是否进入考核阶段。初审无误后于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考核阶段。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二)考核
考核分专业水平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四部分。考核时间:2019年4月8日-12日,具体安排届时查询研究生院及我院网站。
1.专业水平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课一占30%、专业课二占40%、面试占30%;笔试部分包括两门专业课测试,专业课一: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研究,专业课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测试,各门课程的笔试时间为150分钟;面试部分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深度与广度,主要包括专家提问、现场解答等形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水平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知识水平,时间为120分钟;面试主要包括三部分:专家提问、用外语对硕士期间的工作进行简介、专业文献翻译,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素质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考生选取一篇自己的代表作或研究计划以ppt形式进行介绍;考核分为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个人陈述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