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结束后,本培养单位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的有效期为24小时,申请者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
2、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将于2019年4月左右,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
4、全日制新生第一年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同时学校还设立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5、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有关复试信息请查询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