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实验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的有效期为24小时,申请者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
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在国家、学校及冶金国重室奖励的基础上,设立推荐免试生特种奖学金,以鼓励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努力创新、刻苦钻研。
4、录取工作结束后,实验室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