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实验考核(30分):材料设计-制备-表征-服役过程中涉及的实验(依据所报方向梯队现场选题)
②综合能力(70分):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德
以上1、2、3的每一门单项考核均需达到及格标准(单项分值的60%)。
以上1、2、3的每一门单项考核均需达到及格标准(单项分值的60%)。
1.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招生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考核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考核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考生复议
考核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考核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2506。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