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我报考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也一律不予补办现场确认。
2.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场确认期间,仅考生身份证号、学历证书号等自然信息确实填报有误的,允许修改;考试方式、报考单位、报考点、报考专业、专项计划、报考学习方式等信息均不作修改。
3.学籍学历存在疑问者,请尽快取得电子认证报告或书面认证报告(获取方法附件5),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经现场确认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