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表”时,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提交复查申请。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持考生(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考生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提交复查申请表。
异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复查申请;将本人成绩复查申请表、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邮政快递(学校收发室只接收EMS)至研招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32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