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专业申报
1、做好产业契合度调研,校企共建专业。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做好专业设置深度调研,要对新增专业与北京市产业发展契合度进行预测分析。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同研发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培育“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有针对性地为行业企业量身定制人才。
2、调整优化与产业结构高度契合的专业布局。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在新增专业的遴选上各高职院校要结合自身特点聚焦重点领域,鼓励增设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流通服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服务、体育等产业的专业。
3、撤并非首都功能的产业专业。各高职院校要认真研究学习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禁止新增开办不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相关的专业。对目录中已经做出区域限制和产业环节限制的行业涉及专业,要加以调整。
4、2019年新增专业名称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目录详见教育部官网职成司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网页)为依据向市教委进行备案申报。
5、新增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2019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申请调整(专科)专业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与新增专业调研分析报告等支撑材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教委职成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拟新增国控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须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以下简称“平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平台导出),同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和《2019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申请调整(专科)专业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与相关支撑材料及增设专业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教委职成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连续三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请。
(二)拟招生专业申报
各有关院校于2018年10月22日前在平台上完成2019年拟招生专业的申报。
(三)增补专业建议
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院校可通过平台对《目录》2019年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2019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及拟招生专业申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