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成绩=高中阶段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1.考核成绩权重为:高中阶段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2.笔试成绩指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50分。
3.面试成绩指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潜质和能力(包括基本素质、心理素质、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特长展示等)。考试时间为每名考生15分钟,满分150分。
4.附加分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加10分;获得市级各类文艺展演三等奖以上者加10分。
5.免试政策
(1)免试条件:
①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及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②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③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④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者;
⑤会考三科 及以上(语数外);
⑥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⑦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
①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
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③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④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⑤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
⑥退役士兵;
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6.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折算后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7.预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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