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助对象在校期间的所有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和寒暑假往返路费,都由励志青年助学计划支付。
往返路费报销标准:只报销每学期开学和寒暑假放假回家的两次户籍所在地至北京的火车硬座和近距离汽车大巴费用,飞机票、高铁票、火车卧铺、船票等皆不报销且不予按照硬座价报销;非纸质票据不予报销。
(二)在校就读期间家庭脱贫的学生,脱贫不脱政策,继续享受计划资助,其至毕业。
(三)申请励志青年助学计划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
2.学生个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证明中应体现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户主与学生的关系、贫困户编码、致贫原因、是否已经脱贫、县/市扶贫部门盖章,且证明必须为原件,详见励志青年助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扶贫手册:含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信息页;
5.户口本:含户主和学生本人信息页。
2019年北京吉利大学吉时雨励志青助学实施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