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或2019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5.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6.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7.已于7月份前获得我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8.我校负责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视实际情况,安排在北京不同校区(校地专项指标除外,校地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依照北航有关规定执行)。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住宿。
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招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