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过程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l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要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或面试专家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综合考核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应予以支持和配合。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及面试专家组要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在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相关附件导师评分表.doc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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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空调)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