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专项招生计划为30人,其中全日制工学博士25人(学术型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5人。报考学术型博士的考生,须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招生学院的报考条件;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须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招生学院的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已被北航拟录取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北航相关专业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
2、报名方式:已被北航拟录取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可直接填写并提交专项报名表(见附件一)。
新报名考生,应按照相应报考类别(申请考核制http://sepe.***.cn/zsjy/yjszs/109600.htm、硕博连读http://sepe.***.cn/zsjy/yjszs/109599.htm)的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填写并提交专项报名表(见附件一)。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14时至2019年6月19日16时
电子版报名表发至:zhangdan@***.cn;纸质版报名表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区三号楼123办公室。
3、选拔及录取:学院将组织材料审核,并成立专项复试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由北航与中国航发双导师联合培养,导师名单及拟定研究方向请见附件二,博士论文主题由双方导师共同协商确定。第一阶段(2年)在北航进行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第二阶段(2年)在航发集团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第三阶段(1年)在北航进行博士论文撰写和答辩。根据博士生培养的实际情况,三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可以有微调,但总计学习时间短不少于4年,长不超过北航规定的长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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