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将根据博士生招生指标录取完成情况,在2019年3月30日前组织后续批次“申请考核制”报名及综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提前予以公示。
2、“申请考核制”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及所有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3、招生采用择优录取原则。如果考生过了学院审核、综合考核,但因所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原因(如今年无招生指标或者招生指标已经用完)无法录取,经导师同意后可选择更换导师(新更换导师仍有招生指标),但需要由新更换导师出具新的评价成绩并且成绩仍为通过。
4、该招生方案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10)82338291问询或发邮件至whn1227@***.cn问询。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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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该招生方案*终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