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进行,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学院可根据博士生指标录取完成情况,组织分批次"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第一批“申请考核制”申请者需在2018年11月30日以前,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具体细节请阅读《北航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和校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者须在2018年12月3日以前向本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学院接收材料方式为:快递邮寄或自己直接送达,请选用可直接送到办公室的快递,推荐顺丰。接收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院4号楼201房间;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10-82338291;)。所有申请人须发下述表格至whn1227@***.cn(直接发表格,不要发附件)。
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符合要求的论文类别与数量(SCI/EI/专利)报考学科名称与代码报考导师姓名 不写具体名称,只需要类别和数量
邮件主题:姓名+2019博士生资料,表格直接粘贴作为邮件正文,不要用附件。
(12月3日为收材料后期限,以快递到达日期为准,也可以将材料直接送至北航4号楼201房间)。
A:基本报名材料:(不要和其他材料一起装订)
(1)《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亲笔签名;
B:准备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袋内即可,文件袋写清姓名、文件列表,文件有序整理):(1)-(9)统一装订成册,学院不接收散件。(10)如果较厚,可以不一起装订
(1)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况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4)个人简历(CV,curriculumvitae):描述个人拟申请学科、专业、导师,教育经历、研究经历、荣誉等;
(5)自荐材料( ,personalstatement):字数1000字左右,展示申请者的专业特长、技术能力、学习目标、职业规划与发展意向等。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拟开展研究方向及其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存在主要问题、主要研究任务和可能技术方案等,需与意向导师沟通后进行撰写,字数3000字左右,可图文并茂并附适量参考文献)。
C、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7)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外语等级考试、TOEFL、雅思等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8)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与论文检索及分区证明;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10)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D:体检:
北航统一组织学生体检,不接受其他单位体检结果。我们会和校医院协商统一体检时间,尽量和面试时间保持连贯性。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1)思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3)报考学生所属原学科的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50分);
4)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满分100分);
5)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满分50分)。
4、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收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与学校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进行。
四、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成绩等信息。拟定于12月12日前学院在材料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l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82338291,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复试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在复试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五、其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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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