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参加北京市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符合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免试入学:
(1)政府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三科(语、数、外)会考成绩为B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退役士兵个人或集体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免初试:初试分数满分400分,免初试的考生初试分数按360分计:
(1)三科(语、数、外)会考成绩两科为B一科为C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美术专科合格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退役士兵(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30日上午9:30-12:00进行初试(笔试),初试结束后,下午1:30开始进行复试。复试细则由相关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4、考生总分为1000分,有以下四部分组成:
(1)考生的平时成绩(包括高中生的高中会考成绩和中职生中职阶段的第二和第三学年的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占总分的5%;折算后的满分为50分;
(2)初试成绩占总分的40%,折算后的满分为400分;
(3)复试成绩占总分的50%,折算后的满分为500分;
(4)考生获奖以及取得的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有关文艺、体育、美术等特长合计占总分的5%,折算后的满分为50分。
5、学校安排27个专业进行自主招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部分专业继续进行学徒制试点。
6、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据综合评定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对肢体残疾较重的考生,工科专业一般不予考虑录取。
8、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干部、文艺、体育成绩突出者等有特长的考生。
9、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6月份举行的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10、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同一专业的农村户口考生的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低分数线线下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