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成立监察组。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
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